
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于4月22日回应港口费上调传闻,表示政府尚未最终确定调涨方案。当前提议的30%涨幅将分三年渐进式实施:首年15%、次年10%、第三年5%,以缓解对进出口商及物流行业的压力。
陆兆福强调,此次调涨建议并非突然决策,而是经由港口咨询委员会与多方利益相关者广泛协商后提出,包括大马厂商联合会在内的各方均参与了讨论。

他指出,马来西亚港口收费多年未审,自2015年批准分阶段上调30%的方案后,仅首阶段15%的涨幅得以落实,第二次调整因故未执行,距今已有十年。
为提升透明度,交通部计划引入结构化与透明的收费审查机制,考虑将消费者物价指数(CPI)或年度通胀率纳入计算公式,实现按年审议,确保港口收费能反映实际运营成本,同时保障港口运营方的收益,维持国家物流能力的扩展。

陆兆福还指出,港口收费属于“行业服务费”,主要针对物流链中的进出口商,不会直接转嫁至终端消费者。
由于马来西亚多数港口为私营化运营,港口运营商需大量投资扩充设施、增设吊机与改善基础设施,合理的收费机制对其投资与服务水平至关重要。若收费无法覆盖实际成本,将限制港口的运营能力,进而影响国家的贸易效率与竞争力。
此前,大马厂商联合会曾呼吁政府暂缓落实港口收费30%的涨幅,尤其是货柜处理费与仓储费用方面的调整。